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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用作業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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領用作業須知

領用作業須知

1

申請領用作業

01

個人申請者須本人領取;各公立學校、機關、單位等申請者,須指派領取人親自領取。領取時應出示身份證件並填寫領據(簽名或蓋章)後發放。

02

本局為因應市政、環保教育、資源回收再利用等宣導,得提供廚餘再利用成品進行兌換或贈送活動,辦理活動單位應填寫「廚餘再利用成品領取登記表」陳報後申領。

03

本廚餘再利用成品依「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」第2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,僅供作土壤改良或園藝植物栽培使用,申請者於領用後以自行使用為原則。

04

本廚餘再利用成品因製作發酵至熟成需有一定之時間(約三至四個月),欲申請者應先電話洽詢存貨量,以免至現場無成品可領取。

05

登記、領取及相關問題諮詢,請洽本局下列領取地點或電話詢問。

06

個人領用登記於該次完成登記卻未領取,則視同放棄。

2

領用量

高雄市各公立學校、機關、單位及高雄市議會等

  • 申請資格:需設籍於高雄市
  • 檢附證件:無
  • 申請數量:以100包(約5公斤/包)或未包裝成品500公斤以內為限(註1)(每六個月限申請一次)
  • 申請及領取方式:
    以個別單位書面(附領取登記表,詳附件一)至本局辦理申請,並經本局核准後再通知至指定領取時間及地點領取

個人(一般民眾)

  • 申請資格:限設籍於高雄市之高雄市市民
  • 檢附證件:請攜帶國民身分證
  • 申請數量:以1包(約5公斤/包)為限
  • 申請及領取方式:
    僅受理線上申請,請先至本局「廚餘再利用成品宣導暨市民領用登記網站(https://foodwaste.ksepb.kcg.gov.tw/)」登記申請,分別於每年3月、6月、9月及12月之每週四上午9時0分至12時0分及下午1時0分至4時0分(註2),請民眾依公布領取時間,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局領取地點(大社廚餘廠或彌陀廚餘廠)填寫領取登記表後領取(視現場存貨量為限,原則每季總數量為3,000包,實際量以每季製作數量為準)(註3)

(註1):如係屬特殊狀況,確有實際需求,經專案簽准者,則不受上述申請數量限制。
(註2):當日如遇國定假日、政府公布停班(課)或其他由本局公布之特殊情形,則予以取消。
(註3):如登記人於開放領用時間內不克前往本局領取地點,則得委由受託人持登記人及本人身分證正本代領。

3

領取地點

01

大社廚餘廠

  • 地址(位置):大社區大社路103-25號對面(請以本網站地圖圖示為主)
  • 電話:(07)3523874

02

彌陀廚餘廠

  • 地址(位置):彌陀區進學路222號旁(請以本網站地圖圖示為主)
  • 電話:(07)6108215

4

領用時程

登記時間 領取時間
2月 3月
5月 6月
8月 9月
11月 12月

(註):個人領用以每人每三個月僅可登記領取一次,重覆登記次數者以領取一次為限。開放線上登記時間請以本局「廚餘再利用成品宣導暨市民領用登記網站」公告為主。